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复试及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及生工院2017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生工院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及方法
学院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视生源情况,采取差额复试或等额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院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生工院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本学院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均采取全程录像,并将复试具体安排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及纪委监察处。
三、复试分数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划定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范围
符合以上相关分数要求的考生。我院将严格挑选合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二)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在报到时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①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及一份复印件;⑤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之前未能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请联系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资格审查中提交学校。如未能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其它相关考核
来校复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需根据专业的不同,完成以下相关内容的考核。
(1)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0] 7号)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2)专业课知识测试
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部分操作性强的专业,专业课笔试可改为实验测试或现场演示。
(3)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中进行,由面试小组给出合格与否的评定,但不计入复试成绩之中。
(4)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视具体情况,学院会安排与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会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证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我院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将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记入《面试情况记录表》。我院将安排与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同时进行。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定向就业考生向用人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专科、成教、自考)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加试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知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40%+外国语口试和听力测试成绩×2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个别有突出能力的考生的加分原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四)复试安排
本院将结合实际情况,分批次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1.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在3月25日上午10:30到沙龙校区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第二行政楼305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填写相关表格。
(2)专业课知识测试
时间: 具体请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地点:S教9楼,生工学院会议室
笔试内容:具体请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3)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时间:具体请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地点:S教9楼,生工学院会议室
参加人员:胡廷章、肖国生、黄小云、其他人员另行安排通知
记录人:陈国维
面试内容:
1.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主持人:胡廷章
记录人:陈国维
(4)体检
3月25日上午8:30在沙龙校区校医院进行。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将在复试前查询复试考生是否有《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具体安排在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阶段进行。
(6)同等学力加试
时间:具体请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地点:S教9楼,生工学院会议室
笔试内容:具体请关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
2.相关费用
复试费、体检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0执行。
(五)对复试结果的处理
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我院研究生教育网页上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五、录取方案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审查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复试成绩不合格。
5.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所加试的本科主干课程有任何1门不合格。
6.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六、其他
(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未被录取的后果,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的监督、申诉与复议
我校2017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考生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学校特开通了申诉与复议渠道。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校纪委:023-58106893,cqsxxyjcc@163.com
研招办:023-58105711,cqsxxyyjsczb@126.com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